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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出租车行业改革三项文件网约车车型标准确定

发布日期:2017-07-11 11:15:59 文章来源: 新华网

2016年12月23日,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暂行)》三项文件。

2016年7月,继国务院办公厅及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经营管理的系列文件后,合肥市起草了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从合肥实际出发,结合周边地区出租车管理改革的经验做法,对出租汽车服务定位、网约车经营和监督管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认定标准等进行了解释和规范。

意见稿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该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传真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095条,反映意见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标准、驾驶员户籍限制、网约车数量及运价等方面。在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该市有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中的72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条款予以删除或是补充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及合乘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从事网约车服务的汽车应满足条件(第11条第5项)改为“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等等。 《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两项文件正式实施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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